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1 04:45:49 出处:休闲阅读(143)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并从欠费之日起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单位按20%、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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